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内容简介(三)

更新时间:2015-01-04 17:25:28 来源: 作者: 浏览4950次 文字大小:
的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局面。

(二)东线第一期工程和中线第一期工程

东线第一期工程:主要向山东和江苏两省供水。工程规模:多年平均抽江水量89亿立方米(规模500立方米/s),其中新增供水量39亿立方米,工期为5年,工程投资180亿元。第一期工程的重点是加强污水处理,完成江苏、山东两省治污及截污导流项目,同时实施河北省工业治理项目,于2006~2007年实现东平湖水体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类水标准的目标,第一期治污工程投资140亿元。主体工程和治污工程总投资为320亿元。

中线第一期工程:丹江口水库大坝按正常蓄水位170m一次加高,随着水库蓄水位逐渐抬高,分期分批安置移民;兴建从陶岔渠首闸至北京团城湖全长1267km总干渠和154km天津干渠;在汉江中下游兴建水利枢纽、引江济汉、改扩建沿岸部分引水闸站、整治局部航道工程4项治理工程。尚需加强丹江口水库周边及其上游地区的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保证水库水质安全。该工程主要是向河南、河北、北京、天津供水,多年平均年调水量为95亿立方米。工期8年,投资920亿元。

东线第一期工程和中线第一期工程的静态总投资为1240亿元。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东线治污规划

南水北调工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研究了东线第一期工程和中线第一期工程对长江口海水入侵的影响、中线工程对汉江中下游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东线工程治污规划。

(一)南水北调工程对长江口海水入侵的影响

长江口海水入侵问题是因潮汐活动所致并长期存在的自然现象,也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目前长江大通水文站以下沿江两岸有数百个抽水站,需要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长江口的综合治理。

从三条调水线路的情况分析,西线、中线工程由于有三峡工程、洞庭湖、鄱阳湖等一系列水库和湖泊的调节,对长江口盐水入侵影响不大。东线第一期工程调水规模仅增加抽江100立方米/s,只占长江最枯月流量的1.3%,新增加的年调水量仅占长江多年平均入海水量的0.4%,对长江口海水入侵基本无影响。当2030年抽江规模达到800立方米/s时,年调水量占长江多年平均入海水量的1.6%,影响也不大。

为了尽量减少东线工程在特殊枯水年的枯水期加重长江口盐水入侵的可能,规划当长江大通水文站流量小于10000立方米/s时,减少抽江,由沿途湖泊调蓄向城市供水。采取“避让”措施后,可基本消除东线工程调水对长江口海水入侵的影响。

另外,长江三峡工程运行后,可使1~4月大通站流量增加1000~2000立方米/s,可在较大程度上降低枯水期长江口海水入侵的可能。

(二)中线工程对汉江中下游的生态环境影响

中线工程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是丹江口水库的移民和对汉江中下游水文情势变化的影响。

目前,丹江口水库周边地区环境容量有限,生存条件差,即使不加坝,也需要外迁长期生活在水库消落区的约10万人。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需要安置移民约30万人(测算2010年水平),同时可以彻底解决汉江中下游14个民垸约80万人的防洪安全问题。规划除就地安置部分移民外,将以外迁安置为主,大部分移民将安置在河南省未安置小浪底工程移民的南阳市邓州、唐河、社旗三个县(市)的30个乡和湖北省未安置三峡工程移民的京山、钟祥、襄阳、枣阳4个县(市)。

兴建引江济汉工程、兴隆枢纽、部分闸站改造、局部航道整治4项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可使汉江下游改善灌溉、航运和生态用水条件。

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丹江口水库库区及上游地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保证库区及入库水体水质严格控制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类标准。

(三)东线工程治污规划

东线治污以治为主,形成“治理、截污、导流、回用、整治”的治污工程体系,在东线工程受水区、输水区及其相关水域内,分别实施清水廊道工程、用水保障工程及水质改善工程。规划建设369项工程,其中城市污水处理135项、截污导流33项、工业结构调整38项、工业综合治理150项、流域综合整治13项;总投资240亿元,其中第一期工程为140亿元。

经治理后,输水干线和用水规划区的水质可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类标准。

四、资金筹措方案

(一)工程投资

实施东线第一期工程和中线第一期工程的静态投资为1240亿元,其中:东线第一期主体工程静态投资为320亿元,包括治污投资140亿元;中线第一期主体工程静态投资为920亿元,其中水源工程(包括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和移民安置)为151亿元,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69亿元,输水工程700亿元。

(二)筹资方案

鉴于南水北调工程是跨流域、跨省市,具有公益性和经营性双重功能的大型水利基础设施,需要建立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结合、多方参与的建设、运营体制。

经过多种方案分析,综合考虑工程兼有防洪和生态环境等效益,同时考虑建设管理体制的要求,1240亿元的工程建设资金拟通过中央预算内拨款或中央国债、南水北调基金和银行贷款三个渠道筹集。

中央预算内拨款或中央国债安排248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0%,作为资本金注入。

通过提高现行城市水价建立南水北调基金,筹集434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35%。工程建成后,继续征收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本息,以控制水价不超过可承受能力。

利用银行贷款558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45%。银行贷款的本息由水费收入和工程建成后延长征收的基金偿还。

(三)南水北调工程基金

为了顺利落实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针对目前城市供水价格偏低,与用水户可承受水价之间尚有一定提价空间的实际情况,通过提高城市生活和工业水价,以水价附加的方式建立南水北调基金。南水北调基金征收的范围为东线和中线工程受水区,涉及京、津以及冀、鲁、豫、苏部分地区的城市。

依据居民可承受水费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2%以及工业用水成本占工业产值的1.5%测算,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省(直辖市)城市可承受水价与现行水价间的上调空间约为0.9~2.5元/立方米。按水价上调空间的1/3~1/2建立基金,则年平均每立方米提价或水价附加约0.50~0.80元,筹集南水北调基金434亿元总体上是可行的。

鉴于工程建设筹资和建设基金方案的复杂性,国家有关部门将在下阶段做进一步的测算分析,与地方政府充分协商后确定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五、水价分析与管理体制

(一)水价分析

水价测算的原则是:还贷、保本、微利;两部制水价;定额用水、差别水价、超额累进加价。

依据国家有关规程规范,按供水水量和输水距离,逐段分摊投资,进行成本分析,测算主体工程的水源水价和分水口门水价。根据对水价的承受能力分析,为了使分水口门水价能够被受水区用水户所承受,部分贷款由征收的南水北调基金来偿还。

利用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本息后,东线山东省内分水口门的平均水价为0.59元/立方米,中线北京和天津的分水口门平均水价在1.20元/立方米左右。

在分水口门供水成本的基础上,受水区用水户的水价还要考虑分水口门至自来水厂的配套工程、城市自来水厂及配水管网、污水收集与处理等环节的成本。如果考虑这些环节,初步估算需再增加2.5~3.3元/立方米。因此,工程通水后,受水区用水户的最终水价估计为3.2~4.8元/立方米,在可承受能力以内。

(二)管理体制

南水北调工程是具有公益性和经营性双重作用的大型水利基础设施,既跨流域,又跨省市,应该按照如下原则设计管理体制,即遵循水资源的自然规律和价值规律,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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