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及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14-06-29 18:25:15 来源: 作者: 浏览1937次 文字大小:

    一、编制说明
    本制度是根据集团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B版)、《程序文件》和及其支持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是实现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保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实施性文件。
    二、管理制度
    为贯彻和落实集团公司《消防工作管理办法》,加强项目部的消防工作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及企业财产的安全,项目部成立区域义务消防队。
    1、义务消防队的成员组成
 

    姓   名 现任职务 组内职务 联系电话 
    严相华 项目经理 组长 13981780368 
    李洪建 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 18982116333 
    王 正 安全员 组员 15213477633 
    袁勇春 安全员 组员 18244082093 
    高兴全 材料员 组员 18225242709 
    宋政敏 施工员 组员 15223851537 
    文小敏 质量员 组员 18680963230 
    邓光荣 工长 组员 18623379939 
    何绍兵 工长 组员 13983689278

 
    2、义务消防队的成员职责
    ⑴负责区域内日常消防设施的维护,防止消防设施被损坏、移动、挪用,按期更换灭火器药剂;
    ⑵负责监督消防通道的畅通,发现不利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提出整改建议;
    ⑶按照消防预案,在发生火灾时,立即组织扑灭、疏散人员和实施救生,火情严重时应立即拨打“119”请求专业消防队进行增援。
    ⑷负责平时向从业人员宣传消防知识和火灾发生时的自救常识。
    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职民工宿舍、仓库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均须按有关规定配备适宜的消防设施、器材。
    2、各消防设施、器材应标识维护责任人。
    3、项目部每周利用周检对现场消防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防火于未然。
    4、利用灭火剂即将过使用有效期之际,组织义务消防队成员进行消防、救生演练,以提高技能。
    5、随时保持与外界的通讯联系畅通,火情严重时应立即通知当地消防部门增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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