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14-06-29 18:24:16 来源: 作者: 浏览1820次 文字大小: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对于突发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理及时”的要求,确保在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道路畅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群体性堵路事件、道路损坏和车辆故障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反应。对造成安全隐患、发生路产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分公司特别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  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  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xxxxxxx
  五、应急响应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发现或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迅速组织路政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及时联系交警,维持现场安全,组织现场滞留人员撤离危险区域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路政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4.路政人员勘查现场、查明路产损失情况、判断直接肇事车辆后,分别作《路政管理询问笔录》、《公路路政管理现场勘验笔录》、《路政管理违法行为调查报告》等法律条文,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必要时,还应找与案件无利害关系者作为证人,取得证言。
  6.养护部门在接到路政人员通知后第一时间清理事故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现场清理完毕。
  (二)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事故上报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领导和所长汇报,并向路政中队长汇报。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向值班所领导和所长汇报,监控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录像。
  2.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协调程序: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联系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收费人员应立即联系路政、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3.路政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雨、雪、大雾天气除外)。
  4.路政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5.维护现场安全,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员应及时勘验现场,采取询问、绘图、拍照等形式将路产受损情况调查清楚,完成相关的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三)恶劣气候下交通事故的处理
  1.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应及时赶到现场并通知交警。
  2.到达现场后,应配合交警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指挥车辆缓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积极抢救伤员,并配合交警维持现场秩序。
  4.路政人员勘验现场,拍照取证制作、填写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现场后,配合交警部门对现场进行清理。
  6.路政人员统计路产损失情况,养护部门积极配合并在最短的时间修复被损坏的路产,保证道路畅通及路产的完整性,并准备充足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反光标志筒,确保司乘人员及养护、路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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