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14-06-29 18:23:18 来源: 作者: 浏览1774次 文字大小: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为了预防和减少大型活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特别制订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大型活动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张红森
    副组长:赵庆然
    组 员:校委会其余人员
    三、大型活动种类:
    大型活动是指有一定规模、影响力较大,参加人员较多,一般涵盖如下内容:各种大型集会、讲座、体育活动比赛、文艺汇演、庆典活动、看电影、春(秋)游、扫墓、夏令营、社会实践活动等。
    四、大型活动的申报程序:
    凡是举办大型活动须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逐级审批,必要时报派出所备案,请派出所、交警大队出警。
    五、防范措施:
    1、举办大型活动时首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对活动场所组织者必须提前考察,场所内的设施、器械等要达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对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等的要求执行;
    4、举办活动应有工作人员维护秩序,保证出入口畅通。
六、处置原则:
        大型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根据事件的性质,应急预备方案迅速启动,科学组织调动人力,进入最佳作战状态,最短时间内控制局面,向时间要空间,掌握控制时空的主动权,保证人员生命安全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如局面难控制,根据不同性质的事件,拨打有关部门电话求助: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
    急救电话:120 、交通事故:122 ;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由组织单位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参加的会商制度,集体会诊,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快速彻底地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不利因素。
    七、应急处置
    (一)火灾的紧急处理
  1、在活动进行时要有专职人员负责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火警119并采取果断措施。
  2、学校负责人员负责消防器材的使用,如是可以控制小火情安保员必须可以熟练使用灭火器灭火。
  3、出现火灾情况后,活动的带队教师要及时组织学员有序通过安全通道。如活动场地没有安全通道的要由带队教师选择安全的路线安全撤离。
  4、学校负责员应根据不同类列火灾,由消防部门统一指挥,协助消防部门正确选择扑救路线,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
  5、学校负责人员要与医务室、公安、消防等部门配合,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卫,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二)传染病的紧急处理
  1、在举办和参加大型集体活动时设立疫情报告值班室,值班教师配合专业的医务人员,并设有专门的隔离场地。
  2、学生在参加大型集体活动时出现发热、头痛、关节酸痛、乏力、干咳、呼吸加速、气促等呼吸道症状时,带队教师要向学校报告,送隔离室隔离观察,由专业人员做应急处理。遇有危重情况,及时送医院抢救。
  3、医院确认发现可能疫情报告,学校要在第一时间隔离和其接触过的教师和同学以免疫情大面积传播,同时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上一级组织。

  (三)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通报。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医务室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事故严重的报急救电话120,召集医生紧急救护。
  2、后勤负责车辆调度,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学校有关教师要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3、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留样的食物和现场取到样品送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4、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食物中毒原因,吸取教训。
  (四)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预案
  1、事故发生后,带队教师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学员,并告知学员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2、事故发生后,带队教师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主管领导;属于重大事故的,主管领导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派人联系、指导、协助事故的处理。
  3、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应当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并请公安、卫生、保险公司等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有关部门和单位、受伤害学员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调查取证、了解事故情况时,部门应当协助、配合,提供真实情况和证据。
  4、对事故的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也可以按照自愿的原则,书面请求学校主管领导协调。经协调,当事人对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鉴定事故处理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调,或者经协商、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秩序。
  5、事故处理结束后,处理事件的教师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学校备案:对重大事故的处理结果,学校主管领导应当上报区教育局。对因违反学校纪律或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学生,学校应当对其批评和教育。
    八、应急的保障
    1、广泛宣传,统一认识。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全体动员,努力营造开展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利氛围;要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保持高度的思想警觉,强烈的责任感和常抓不懈的意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2、加强培训,提高技能。领导小组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人员的岗前训练工作,使其熟练各类安全工作的基本常识。
    3、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各工作人员都要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履行职责,对安全事故救援行动迟缓、组织不力,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4、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要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努力从源头上查找隐患,寻找问题,力争把各类不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根据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新措施,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建立自我约束机制,配套完善各类预防体系,加大落实力度,努力实现安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目标。
    九、后期处置
    1、由政府、教育局、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共同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由学生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和物资。
    3、由学生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4、学生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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