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xx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一)

更新时间:2017-04-08 19:20:55 来源: 作者: 浏览6644次 文字大小:

镇级xx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xx-2020)(粤环〔20xxxx)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xx31)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二、基本原则

  ()属地负责原则。

  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镇村联动原则。

  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分步实施原则。

  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建管并重原则。

  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逐级考核原则。

  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步骤和工作目标

  ()实施范围

  寒溪河的xx段,即黄牛埔水库河段、清泉水库河段至富民大道河北岸桥段。

  ()实施步骤

  20xx年,全面实施河长制,开展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2020年,寒溪河xx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类标准。

  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类标准,健全完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生态城市相适应的水生态环境。

  ()工作目标

  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完成一条内河涌整治,做到不臭不黑,实现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河面无垃圾,堤岸无损毁,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搭建及非法畜禽养殖,到2020年底,寒溪河xx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类标准。

  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类标准,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综合整治目标。

  四、组织机构

  成立xx河长制领导小组,由李志东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兼河长,李日宏党委委员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环保分局、城管分局、农林水务办、经贸办、规划建设办、规划管理所、财政分局、国土分局、组织办、督察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社区党工委书记为成员。

  镇河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李日宏党委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伦辉、杨炳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包括制定河长制实施细则及考核评估细则、跟踪落实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积极推动辖区内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

  五、主要任务

  ()“河长主要任务

  对镇内河流的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要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涌长,解决治水工作中的矛盾和难点,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年度水质改善目标。

  ()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协助河长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镇内河流、河涌污染现状调查摸底工作。

  开展全镇河道污染现状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污染排放档案,增强整治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制定具体河流的河长制实施细则。

  按照尊重规律、科学治水、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因地制宜、一河一策的原则,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实施河长制的每一条河流制定科学系统、针对性强的河长制实施细则,明确河流治理责任人、水质达标时限、关键治理路径、主要工作任务及具体奖惩办法。

  3、下达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河流治理实施细则下达年度治理目标及工作任务,年度目标任务应包括具体任务项目及水质目标。

  4、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根据目标任务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考核程序,严肃考核纪律,确保河长制以考核为抓手,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总结河长制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全镇河长制实施情况,并上报市环委办和相关主管部门。

  6、完善涌长制相关信息公开。

  在媒体上统一公布涌段长名单,并在河涌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涌长制公示牌,明确涌段长职责、负责河涌的范围、河涌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镇级部门主要任务

  1、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1)推进内河涌整治工程。

  确定全镇河流、河涌整治名单,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完成一条内河涌整治,大力开展河涌两岸及河道防洪排涝、清淤疏浚、截污导流、护坡绿化、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2)建立寒溪河xx段及其他河涌治理档案。

  依据不同河流特点,制定相应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明确主要目标、任务与保障措施。

  (3)设置水质考核监测断面。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结合镇内河流、内河涌分布情况,划定xx河的验收考核监测断面以及各社区的内河涌治理的验收考核监测断面,监测断面的水质应确保能真实反映该河流水质状况。

  (4)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

  制定污水处理厂年度建设工程清单、污水处理厂年度升级改造清单。

  (协助单位:环保分局)

  2、环保分局:

  (1)负责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

  配合河长制领导小组推动全镇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2)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

  严格实施三个不批的项目审查制度,拒绝电镀、印花、漂染、洗水、造纸等高污染高能耗项目。

  对河流流域新建的配套项目,有涉水生产工序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标准,提高中水回用率,引导实施零排放,对于需要向河道排放生产废水的项目一律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类标准。

  (3)加强工业污染管控。

  制定工业污染管控方案,按照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的原则,制定重点流域工业污染管控方案,结合《水十条》要求,制定十小企业取缔清单,加快淘汰重污染企业;制定十大行业专项整治清单,削减污染排放总量。

  (4)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管理。

  制定河流流域沿线重点企业及环境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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