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局长在全区实施“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17-04-14 08:49:44 来源: 作者: 浏览4031次 文字大小:

水务局局长在全区实施“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4月13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这次“河长制”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落实省、市“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安排落实“河长制”近期工作。

1、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实行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感。

目前,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对环境保护治理管控重视程度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今年3月、4月省市相继出台“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工作任务、时间节点非常明确。昨天,省、市再次召开了“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从制定政策到工作部署,都充分彰显了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对此,大家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务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

2、健全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河长制”工作任务

实施“河长制”、保护水安全事关我区长远发展,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我们必须担负起的政治责任。我区要全面建立区、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

按上级工作部署,镇级及以上“河长”设置河长制办公室。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局长担任,区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国土局分管负责人和区防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落实一名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办公室成员。各镇办园区河长制办公室设置,也要参考区里的设置建立健全起来,不能应付了事。

在这里,强调一下,“河长制”的实行需要多个成员单位的团结协作,不是水利部门一家的事情。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组织、宣传、发改、财政、国土、环保、水利等很多个单位部门,每个成员单位都有非常明确的职责(各个单位要分别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同时要求,各镇办园区也要明确当地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以及具体的工作职责。

3、主要工作任务

“河长制”主要有六大任务: 1、关于加强水资源保护。2、关于加强河湖渠水域岸线管理保护。3、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4、关于加强水环境治理。5、关于加强水生态修复。6、关于加强执法监管。

4、时间要求

把当前的紧急任务强调一下:4月17号中午12点之前,各镇(街道园区)一定要按时完成河渠名录、河长设置表,并上报,局工程科要及时向我汇报上报进展情况。我就说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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