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15年后自首”是“迷途知返”

更新时间:2019-02-19 15:44:26 来源: 作者: 浏览2763次 文字大小:

“退休15年后自首”是“迷途知返”

2月16日,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浙江省绍兴市政协原副主席陈建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自首,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陈建设于2004年9月提前退休,距离此次被审查调查已经过了15年之久,在十八大以来退休后被查的官员中,创下了退休时间最长的纪录。(2月17日《北京青年报》)

说起退休后被查的贪官,数量可真不少。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通报等权威信息来看,2018年8月的前20天,落马的退休官员就至少有陈质枫、王大方、许燕辉等9人。不过,要说谁藏得最久,则恐怕非陈建设莫属。从2004年9月提前退休到暴露,已过整整15年了。

官员投案自首,说明反腐败震慑力巨大。过去,他们涉险贪腐并不是是非不清楚、不明白,而是心存侥幸,总思忖场外扔砖头哪就正好砸着自己的脑袋?随着反腐败的不断深入、持续发力,他们心理饱受煎熬,自知前景黯淡、法纪天网难逃,与其在反腐败强大震慑力下如此难受和结局最终必然,还不如早日投案自首求得心安解脱。

自首是腐败官员对党和人民的最好交代,自首才是真“解脱”。在此,笔者奉劝那些依旧左右彷徨或负隅顽抗或心存侥幸的贪腐分子,早日认清形势与现实,早日投案自首,向党和人民谢罪、争取宽大处理才能得到真“解脱”。  

问题官员主动自首、迷途知返,未为晚矣。抗拒从严、坦白从宽。无论是党纪,还是国法,“主动交代问题”、“自动投案”都规定从轻减轻处分或者从宽处罚。问题官员选择投案自首,坦白问题,提供线索的,根据犯罪情节严重程度、认罪态度等可以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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