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法明年起实施

更新时间:2014-06-29 18:30:41 来源: 作者: 浏览1026次 文字大小:

据新华社北京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这些设备一般具有在高压、高温、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的特点,易燃、易爆、易发生高空坠落等,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

特种设备安全法共七章101条,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安全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出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规定:在生产环节,生产企业对特种设备的质量负责;在经营环节,销售和出租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出租人负有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义务;在事故多发的使用环节,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负责,并负有对特种设备的报废义务,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

法律从一审65条增至101条,补充大量具体条款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只要有严格的法律、规范的管理,像本月上海某超市平板车从扶梯上失控下滑,冲撞老人致死这样的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客货梯严格区分,平板车不应该出现在购物和客运区域内。”

北京国瑞购物中心副总经理王京晶这两天特别关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三审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得知法律29日获表决通过,王京晶说,从超市管理人员和普通百姓的角度来看,这部法律的出台“正逢其时”。

“这几年北京不断有新的地铁线路开通,站内电梯、扶梯、锅炉等特种设备数量激增,再加上客流量大,安全形势复杂。我们特别欢迎有这样一部对特种设备生产、维护保养、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有具体、细化规定的法律,以免一旦出现事故,相互推诿责任。”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运行工程总管李宇轩说。

“本法确立了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模式。这是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血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以前事故发生后,有的责任不明确,只好由政府对事故损害‘买单’。本法就是要通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负责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承担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说。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这部法律从一审时的65条增至现在的101条,补充细化了不少针对性强的条款,阚珂说。

近来连续发生的多起电梯安全事故表明,维护保养是重要环节。据了解,5月深圳罗湖某大厦电梯事故是由于维护保养人员违规使用液体润滑油对制动器进行润滑,导致电梯制动能力降低。针对类似问题,法律明确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承担维护保养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作业人员资格;维护保养过程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阚珂表示,政府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监管,不应是“保姆式”越俎代庖包揽企业责任,而应是“警察式”的监管。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法律规定,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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